《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工作,完善信息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发挥人大信息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的信息采写、收集、编辑、审核、报送和发布等工作。
第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是机关信息工作管理的职能机构,指导和协调机关信息管理工作。研究室信息调研科负责信息的编辑、报送、发布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信息主要内容
第四条 人大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是反映常委会及机关开展的重要工作和活动情况等信息。
(二)工作创新类信息。主要是反映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中的新方法、新举措、新制度、新机制等信息。
(三)深度研判类信息。主要是反映常委会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问题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中所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对此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
(四)代表建议类信息。主要是反映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对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等信息。
(五)网站综合类信息。主要是指宿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刊载的各类信息。
(六)其它有关信息。主要是反映与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有关的各方面信息。
第五条 上述各类信息,根据内容反映的情况,可分别在市人大网站、《宿州人大》杂志、人大纸质信息上刊载、发布或者报送有关领导。
第三章 信息报送要求
第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通过电子邮箱(szrd110@sina.com)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报送信息。
第七条 报送信息内容应当做到以下两点:
(一)信息反映情况真实客观。信息所反映的情况包括相关的数据、情节、细节、背景材料等真实可靠,提出的意见合理,建议有可操作性。
(二)信息语言朴实、文字简练。工作动态信息不超过500字,工作创新信息不超过1500字,深度研判信息、代表建议信息不超过2000字。
第八条 报送信息注意把握时效性。一般信息随时报送,重要信息当日报送,深度信息适时报送。
第九条 坚持“一事一报”,不重报、漏报、错报信息,也不打包报送信息。
第四章 信息编辑使用
第十条 信息编辑审核程序和使用范围:
(一)实行信息载体编辑分工负责制和信息内容选用集体讨论制。研究室每周定期对编辑选编的信息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刊发条目。
(二)经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后编辑的信息,根据信息内容,分别按下列程序进行编审和分类使用:
1、宿州人大网站上公开发布的信息,一般信息经信息科审定,重要信息须报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审定。
2、宿州人大纸质信息上刊载的信息,由信息科审核,报秘书长或研究室负责人审定后印发。主要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发送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等。
3、适宜报送市委办公室的信息,由常委会办公室审定后予以报送。
第五章 网站信息发布
第十一条 宿州人大网站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信息发布和使用的重要平台,应具有时效性、权威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 机关网站信息编辑发布实行常委会机关各委、室栏目分工负责制(具体见附件),确保栏目信息及时编辑、发布和更新。各委、室的办公室(科)负责对该部门所承担栏目(含共同承担栏目)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重要信息在报送前由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审签。
第十三条 对栏目信息编辑发布审查不严、内容失实、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四条 研究室信息科负责机关网站信息更新和发布情况的监测督促工作,每季度将信息更新和发布情况统计公布。
第六章 信息保密审查
第十五条 信息发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禁在宿州人大网站上发布涉密信息。
第十六条 保密审查坚持一事一审,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
第十七条 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在发布信息前,应当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下列信息不得公开发布:
(一)已经确定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二)虽未标明密级,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政治、外事活动方面的敏感信息;
(四)已经解密但未准许公开的信息;
(五)未经议决的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十八条 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常委会分管领导参加活动的信息应当交由分管领导亲自审签。
第七章 信息工作队伍
第十九条 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要确定一名熟悉业务且有一定文字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为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有关工作信息的采编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条 研究室要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业务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专题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市人大系统信息工作水平和信息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第二十一条 研究室信息科负责全市人大系统信息工作的日常联络工作,承担培训、交流等相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解释。
“宿州人大网站”栏目分工表
栏 目 | 内 容 | 承办科室 |
人大简介 |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历史沿革等内容。 | 研究室宣传科、信息科 |
机构设置 | 市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等内容。 | 办公室人秘科 |
主任之窗 |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委员照片、职务等信息。 | 办公室人秘科、人选工委办公室 |
通知公告 |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通知类、公告类等信息。 | 相关科、室 |
人大要闻、图片及视频新闻 |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等方面的新闻宣传报道内容。 | 研究室宣传科、信息科 |
立法工作 |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意见征求、立法计划及文件、法制讲座等内容。 | 法工委办公室、立法科 |
监督工作 |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活动内容。 | 相关科、室 |
决议决定 |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过程中通过的各类决议决定。 | 办公室综合科 |
代表工作 | 市人大代表名录,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代表专题调研、集体视察等活动信息,各级人大代表履职风采等内容。 | 人选工委办公室 |
自身建设 |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文明创建、预算公开等内容。 | 机关党委、纪检组、办公室综合科、行财科等 |
人事任免 |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人事任免事项等内容。 | 人选工委办公室 |
重要文献 | “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等内容。 | 办公室综合科 |
调查研究 |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后形成的各类执法检查报告、调研报告等内容。 | 相关科、室 |
人大杂志 | 《宿州人大》杂志电子版。 | 研究室宣传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