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
4月30日,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柱率执法检查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德华,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先后来到宿州市立信东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东关店、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文庙店、屏山镇卫生院、泗县人民医院(北京航空总医院泗县分院)等药品经营、使用、管理场所,全员佩戴口罩,通过体温测量、安康码验证后进入场所内部,实地查看、详细了解《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指出,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近年来全县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风险可控,总体趋势稳定向好。对此,检查组表示充分肯定。检查组建议,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药品监督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办案能力,加大装备经费保障投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强化违法案件查办,强力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岳帅 李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