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关于宿州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0 08:43:22    字体大小:【      】  打印

 

孔雪飞等代表:

您提出的“积极应对,有效化解我市房地产库存问题”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提供政策支持,提高支付能力

关于“通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依法有偿转让和抵押贷款的试点……”的建议,我市目前未被授权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待相关法律政策允许后,我局立即依法组织实施。

政策依据: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试点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安徽省只有金寨县可以开展试点工作。

二、加大棚改力度,推行货币安置

为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货币化安置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51号)、《安徽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3〕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于2015年制定了《宿州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5〕32号),并下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对于将整理出来的优质地块暂时用于城市绿地、停车场等建设,作为今后房地产市场上行时的开发储备用地的建议,我局认为该建议十分贴切我市目前的土地市场状况,目前,在城区范围内,我局已提供市建投公司、汴河建投公司合计32宗面积1470亩土地用于城市绿化和免费停车场建设。其中完成绿化1409亩,建设免费停车场61亩。

我市2015年供应房地产用地7626亩,具体是:经济适用房用地286亩、公租房用地163亩、廉租房用地20亩、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414亩、其它商品房用地2012亩、商服用地2731亩。2015年房地产用地成交价款60.2312亿元,亩均出让金79万元。其中各建投公司拿地4867亩(占总量的64%),成交价款43.9188亿元(占总量的74%)。2015年全市房地产用地供应量同比下降28%,成交价同比下降50%,亩均出让金同比下降31%。其中:市本级(含埇桥区)2015年供应房地产用地3244亩。具体是经济适用房用地127亩、公租房用地39亩、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406亩、其它商品房用地247亩、商服用地1424亩。总成交价款31.6019亿元,亩均出让金97万元。其中各建投公司拿地2209亩(占总量的68%),成交价款20.6925亿元(占总量的66%)。2015年市本级房地产用地供应量同比下降57%,成交价同比下降67%,亩均出让金同比下降24%。市本级(含埇桥区)2015年实际供应房地产用地占2015年房地产供地计划的88.6%。

造成以上局面主要是楼市走势下行直接影响我市房地产用地的供应,最直观的体现就是2016年第一季度流拍房地产用地4宗,面积373亩;已供应的房地产用地基本都是底价成交,房企拿地回归理性。

鉴于以上情况,市本级在编制2016年土地供应计划时下调了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 2015年计划供应房地产用地3662亩,2016年计划供应房地产用地1912亩,下调了48个百分点。同时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加强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同时明确提出在不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进行调整;对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地方,可以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等保障措施。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57-393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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