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关于宿州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0 08:44:34    字体大小:【      】  打印

 

花宏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汴河水资源保护的议案》(第126号)收悉。建议对保障我市工业、生活用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结合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理顺管理体制,实行新汴河统一管理

为实现新汴河统一管理,2012年市水利局上报《关于成立新汴河工程管理局的请示》(宿水人〔2012〕153号),7月30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关于设立宿州市新汴河工程管理局的批复》(宿编〔2012〕30号),批准设立宿州市新汴河工程管理局,设立新汴河流域所涉及的埇桥、灵璧、泗县分局,分局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列入当地管理。2013年2月5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以宿编办12号、13号、14号批准设立宿州市新汴河工程管理局埇桥、灵璧、泗县分局。2013年8月2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关于理顺宿州市新汴河工程管理局隶属关系及埇桥、灵璧、泗县分局领导管理权限的批复》(宿编〔2013〕36号),同意新汴河工程管理局直属市水利局管理;埇桥、灵璧、泗县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由市水利局征求县(区)意见后任免。2012年10月16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关于组建宿州市新汴河工程管理局的批复》(宿编〔2012〕40号),确定宿州市新汴河工程管理局职责和内设机构,核定机关事业编制15名。同意团结闸管理所、唐河地下涵管理所从市河道局划入,核定事业编制团结闸29名、唐河地下涵12名。埇桥、灵璧、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3年分别下达批复,确定分局职责和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为:埇桥分局51名、灵璧分局23名、泗县分局37名。核定事业编制总数为167名。新汴河工程管理局批准设立后,按批复要求,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配备,以及团结闸管理所、唐河地下涵管理所划转。在市委、人大和市政府的重视下, 基本建立新汴河管理体制,初步实现新汴河统一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理顺新汴河管理体制工作,我局经实际调研、分析测算,就三分局管理权上划和人员经费、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两费”落实问题,形成方案意见,待条件成熟,适时给市政府报告,将埇桥、灵璧、泗县三个分局人、财、物统一管理,达到责、权、利相一致,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实现新汴河统一管理。

二、科学划定新汴河水功能区

根据《宿州市水功能区划》,新汴河水功能区划分为:一级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2个;二级区,工业农业用水区和农业用水区5个。具体为:

1、新汴河埇桥工业农业用水区:从戚岭子至宿县闸,长12.7 km。水质管理目标:近期为Ⅳ类,中期和远期为Ⅲ类。

2、新汴河埇桥农业用水区:从新汴河宿县闸至埇灵界,长30.8km,沿河农业取水涵洞多,农业用水量大。水质管理目标:近期为Ⅳ类,中期和远期为Ⅲ类。

3、新汴河灵璧工业和农业用水区:从新汴河埇灵界至灵西闸新址,长23.1km。灵西闸枢纽工程下移重建规划已获淮委批准,以工程蓄水置换工业使用的地下水,主要供灵璧县经开区企业使用。水质管理目标:近期为Ⅳ类,中期和远期为Ⅲ类。

4、新汴河灵璧农业用水区:从灵西闸新址到灵泗界,长3.9km,沿岸以农业用水为主。水质管理目标:近期为Ⅳ类,中期和远期为Ⅲ类。

5、新汴河泗县工业农业用水区:从灵泗界到泗县104国道公路桥,长25.9km,农业用水量大,靠近泗县城区河段为工业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目标:近期为Ⅳ类,中期和远期为Ⅲ类。

三、研究制定《新汴河水功能区保护管理办法》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市水功能区的管理,我局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着手制定《宿州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按照节点计划,今年年底可报请市政府发布施行。《宿州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施行后,将为新汴河水功能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新汴河水资源的保护管理

(一)工程措施

为有效防止萧濉新河污水排放进入新汴河,我局于2015年1月实施淮水北调濉河引河闸工程。目前,工程已建设完成。

为解决河堤身蚀损、堤基渗漏、河道淤积、涵闸老化等问题,我市自2011年12月开始实施新汴河治理工程,工程建设任务包括疏浚河道111.2公里,拆除重建地下涵3座,移址重建灵西闸,拆除、重建或加固处理23座穿堤涵闸。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年底可全部完成。工程完工后,可充分发挥新汴河的蓄水、保水作用,达到保护新汴河水资源的目的。

(二)管理措施

1、加强水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建设。根据《水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施行《宿州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加强新汴河水资源的保护管理。

2、严格执行新汴河纳污能力达标管理。根据《宿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新汴河纳污能力为:戚岭子~宿县闸段,长12.7km,COD104t/a,NH3-N为9.1t/a;宿县闸~灵璧县张巷段,长43.8km,COD377t/a,NH3-N为32.5t/a;灵璧县张巷~灵西闸新址段,长10.1km,COD66.3t/a,NH3-N为6.5t/a;灵西闸新址~104公路大桥段,长29.8km,COD245.7t/a,NH3-N为22.1t/a;104公路大桥~皖苏省界段,长12.2km,COD100.14t/a,NH3-N为10.4t/a。新汴河工程管理单位根据新汴河纳污能力指标,设立标牌,严格执行达标管理,切实加强新汴河水资源的保护管理。

3、严格执行用水许可制度。严格要求新汴河取用水单位(个人)应当具备取水许可证并取得其他相关许可,否则将依法取缔非法取水行为;建立重点用水户监控制度,强化对用水过程的监控管理,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必须安装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并将其纳入市水资源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4、加大水资源保护宣传和巡查力度。新汴河管理单位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宣传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增强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倡导公众广泛参与和监督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随意设置排污口,随意倾倒生活、建筑垃圾和污染物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加强水质状况监测。为全面掌握河道水质状况,近年来,我局委托市水文局对重要河道、水功能区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每月及时通报市、县政府及相关单位。新汴河设置监测站(断面)3个,2014年、2015年监测结果均达Ⅳ类水,部分达到Ⅲ类水,全部达标。

五、充分利用新汴河水资源。重建宿县、灵璧、团结闸三座船闸,开展水上交通,大力推进宿州的经济发展。

新汴河主干航道从埇桥区七岭子至团结闸,航道里程111.2公里,现状为六级航道,规划为五级航道。宿县、灵璧、团结闸三座船闸拆除重建工程,因属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未获批纳入新汴河治理工程,但航道建设项目纳入新汴河治理工程并已完成。经与市海事局对接了解,三座船闸拆除重建工程已纳入市十三五规划由水运部门投资建设。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57-3024466

 

 

宿州市水利局

2016年6月15日